关于拟转费志航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基本情况公示

发布者:来源:水利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4-12-12浏览次数:11


根据本人申请,经党支部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费志航同志能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转正条件。在支部大会讨论前,将费志航同志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表)。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和同学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向党支部、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自20241212日至20241218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班级

预备期时间

拟转正时间

1

费志航

水工s24-3

20231212日至20241212

20241212

联系人:沈伟坚(实验南楼203

联系电话:86929242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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