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科学、合理地评定学生《德育考评》课程成绩,规范我院德育考评的评价方法和工作程序,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德育考评规定》有关要求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德育记实考评细则》评分标准,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学院学生会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班每月德育分上报情况,经核实后对各班每位学生的德育分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德育记实考评细则》评分标准进行记实加减并汇总成《月度德育分复核表》,于次月初反馈给各班复核。《月度德育分复核表》复核无异议后,经班主任签字,于次月15日前报学工办备案。《月度德育分复核表》一式两份,学工办、班级各执一份。
二、每学期末,学工办汇总学校后勤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和学工办对各班级的寝室文明、校园安全和学风建设等相关检查的数据,于学期考评前将数据告知各班,并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德育记实考评细则》评分标准,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月度德育分复核表》的基础上进行记实加减,形成《学期德育分记实汇总表》。
三、个人《德育考评成绩初分》由平时表现分、辅导员评分、班主任评分三部分构成。平时表现分基准分为70分,个人得分以《学期德育分记实汇总表》为准。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分别有5分和10分的打分权限,直接在各班《学期德育分记实汇总表》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得到每位学生本学期德育分初分。
四、德育分为百分制,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初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采用等级赋分的方式确定最终成绩。具体赋分办法如下:
等 级 | 1 | 2 | 3 | 4 | 5 |
比例(%) | [0,5] | (5,10] | (10,30] | (30,60] | (60,100] |
赋 分 | 100 | 95 | 90 | 85 | 80 |
五、班主任提交德育考评成绩后,需将成绩单导出,交由学工办审核备案,若未按照等级赋分方式确定德育分,需调整后再次提交。
六、学期内,学生出现以下情况,德育考评赋分不得高于80分,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一)累计旷课达6学时及以上;
(二)学生所在寝室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寝室卫生80分以下(以后勤检查数据为准);
(三)受到校级、院级各类通报批评、违纪处分者;
(四)若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事故或产生重大危害者,德育考评赋分不得高于60分。
七、学期内,学生出现以下情况,德育考评赋分可直接定为90分以上(由班主任自定具体分值),不占班级名额:
(一)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包括文体、学科竞赛)荣誉且无其他不良记录者;
(二)工作考核优秀且无其他不良记录的社团负责人、团学干部(干事)。工作考核优秀的社团负责人、团学干部(干事)不得超过团学干部总数的30%;
八、同时满足第六、七两项者,以第六项为准,德育考评赋分不得高于80分。
九、其他特别优秀的情况,由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学工办具体讨论。
十、如遇本细则与学校有关规定不符,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十一、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