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来源: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602

各教研室:

为督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各学院应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自查,具体检查要求由各个教研室自行确定: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21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二、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2131日~321日、419日~57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水工专业(31日~7日)、水工专升本及其他专业(419日~425日):学生自查

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毕业设计(论文)文件的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在毕业设计综合管理平台提交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英文翻译等。

(二)第二阶段(38日~314日)、(53日~59日):指导教师检查

1.请指导教师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质量检查,注意在以往检查中暴露出的如下问题:(1)参考文献和论文缺乏相关性;(2)论文缺乏自己的观点,缺乏分析和论证;(3)格式不规范。并对学生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修改意见。

2.教师检查完成后,提交中期检查表至教研室。

(三)第三阶段(315日~321日)、(510日~516日):学院检查

学院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范围学生数的20%)避免学生不认真、指导教师评价过于简单、流于应付,对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