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员推荐,经2021年3月16日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确定刘付元等3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和同学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向党支部、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2日。
刘付元 | 潘俊超 | 陈晓斌 | 徐子涵 | 钱炤权 | 田颖鸿 | 袁溪梓 |
程思勰 | 王子健 | 姚梦莹 | 黄文哲 | 邹铖 | 贺云雷 | 胡智苏 |
张艳猛 | 滕沓江 | 贺湘宁 | 吴怡昊 | 赵博 | 谢卓纹 | 杨雪 |
李佳蓉 | 刘珂瑜 | 蓝嘉敏 | 倪艺辉 | 邱波 | 吴政桓 | 徐文正 |
王鹏 | 魏程洁 | 蓝悦 | 方珑 | 袁庐芬 |
|
|
联系人:沈伟坚;
联系电话:0571-86929242
地 址:实验南楼507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农水党支部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