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保证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提高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结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水利学院制定了《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规定:学院组织开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双盲评审,学院所有本科专业均需参加盲审。参加盲审的学生数量不低于各专业当年申请参加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下简称“答辩”)的学生总量的10%。学院组织本科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及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习了该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