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校-院-班-寝四级心理工作体系的发展,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知识科普和危机预防中的作用,激励我院心理委员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经水利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院2017,2018,2019,2020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心理健康状况良好,成绩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
2.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熟悉班级同学的基本情况,能较敏锐地观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
3.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含心理讲座、团体辅导、素质拓展等),并取得心理委员慕课MOOC培训证书;
4.结合班级同学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积极组织班级心理活动,在班级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5.与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认真完成辅导员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心理工作;
三、评选流程
1.5月19日17点前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学院“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并准备5分钟PPT汇报;
2.5月26日前组织评选,根据上报材料及汇报表现确定水利学院“十佳心理委员”名单,公布表彰文件,发放获奖证书及奖金。
3.推荐2名院级“十佳心理委员”参与校级评选,预计校级评选时间为6月上旬。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学院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申请表.doc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