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来源: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3-16浏览次数:59
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员推荐,经2022年3月16日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确定龚学彦等4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和同学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向党支部、学院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
龚学彦
项鑫鑫
方瑜婧
黄旭地
联系人:沈伟坚;联系电话:0571-86929242
地 址:实验南楼507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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