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经研究决定,分二批次发放横向项目激励费。
一、第一批次的发放
1、发放范围:项目经费号7118及其以前(7110、7116、7117、7118)开头的横向项目。
2、发放时间:2022年10月。
3、发放比例:此类项目的激励费发放额度要求不高于已到账经费对应劳务报酬额度剩余的30%。
4、发放要求:此类项目按照以上要求计提激励费后,及时办理结题并将剩余经费100%转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教师发展基金,否则本次计提的激励费不予发放。
5、财务报销流程:9月20日前在“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中的“收入申报”→“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中录入,审批方式请选择“线上审批”,待“科技处”、“人事处”审批完成后,打印相关报销单,并于9月30日13:00之前投递至报销柜。
二、第二批次的发放
1、发放范围:项目经费号7119、7120开头的横向项目。
2、发放时间:2022年12月。
3、发放比例:此类项目的激励费发放额度要求不高于已到账经费对应劳务报酬额度剩余的50%。
4、发放要求:建议此类项目尽快办理结题。
5、财务报销流程:11月20日前在“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中的“收入申报”→“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中录入,审批方式请选择“线上审批”,待“科技处”、“人事处”审批完成后,打印相关报销单,并于11月30日13:00之前投递至报销柜。
科技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