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2024年5月9日研究决定,将严志豪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班级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
1 | 严志豪 | 男 | 汉族 | 水工s23-3 | 2020年10月20日 | 2021年4月21日 |
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应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沈伟坚(实验南楼203) 15700191372
郭 馨 (实验南楼215) 15058172795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