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经党支部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胡辰熙同志能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转正条件。在支部大会讨论前,将胡辰熙同志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表)。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和同学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向党支部、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班级 | 预备期时间 | 拟转正时间 |
1 | 胡辰熙 | 男 | 汉 | 水工s22-3 | 2023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1日 | 2024年5月31日 |
联系电话:0571-86929242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