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2024年10月21日研究决定,将钟思思等七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1 | 钟思思 | 水工21-2 |
2 | 周秦辉 | 水工21-3 |
3 | 胡凌豪 | 水工22-1 |
4 | 谢颖 | 水工22-2 |
5 | 张海诺 | 水工22-2 |
6 | 姚洁雯 | 水工22-3 |
7 | 陈烨 | 水工22-4 |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应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沈伟坚(实验南楼203)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工程学院
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