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张齐琪等五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来源:水利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4-10-21浏览次数:10


经支部委员会20241021日研究决定,将张齐琪等五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班级


张齐琪

港航21-2


陈逸静

港航22-1


王歆雨

农水21-1


丁立帆

农水21-2


骆利浩

农水22-3

公示时间自20241021日至20241028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应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沈伟坚(实验南楼203) 

联系电话:86929242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工程学院
学生第三支部委员会

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