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2024年10月21日研究决定,将许腾范等二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1 | 许腾范 | 水文21-1 |
2 | 毛力齐 | 水文22-2 |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应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郭春莉(实验南楼215)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工程学院
学生第四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