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科研创新能力,汇聚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团队,根据《水科学研究院PI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2025年度首批PI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PI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PI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具备突出的科研领导能力、扎实的学术功底,恪守科研伦理规范,同时具备卓越的团队组建与统筹管理能力。
2. PI遴选范围包括本校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协议形式柔性引进的校外高层次人才,其他契合水科学研究院学科发展战略与科研攻关需求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PI团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人员结构合理。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专业分工与年龄梯度合理,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比不低于2/3。成员须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在所属领域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且具备较好的合作基础。鼓励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共同组建团队。
2.研究方向明确。团队具有清晰、稳定的研究方向,团队核心成员的专业背景、研究专长需与申报方向匹配,研究目标集中,成果产出可持续。
3.科研诚信良好。团队在成果归属、绩效分配、责任共担等关键事项上形成共识。所有成员需严格遵守科研伦理规范,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二、遴选程序
PI团队遴选采用“全年申报、定期评审、择优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开展,全年接收PI团队申请。根据工作需要,首批采用集中申报模式。
1. 团队申报(6月10日前)
PI团队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科学研究院PI团队申报书》(附件1),PI团队成员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签署意见后,PI团队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通过报送至水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杨媛媛老师,申报书文件名请注明“PI姓名-PI团队名称”。
2. 材料初审(6月15日前)
科研处和水科学研究院根据科研团队遴选基本条件,并结合水科学研究院优先发展的特色交叉学科方向,组织对PI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进入评审环节。本校全职引进的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参照省级人才发放年薪者),或PI主持在研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可直接申请PI团队认定。
3. 专家评审(6月20日前)
科研处和水科学研究院根据PI团队的研究领域,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不少于5人),对申报团队的研究方向、研究基础、建设思路、预期目标、资源需求等进行综合评价。
4. 结果公示(6月25日前)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PI团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 团队聘任(6月30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入选的PI团队名单,由水科学研究院聘任,并签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科学研究院PI团队研究任务书》(附件2),聘任时间一般为3年。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PI团队遴选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申报,为学校科研创新和学科发展贡献力量。
2. PI团队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3. 如有需要,请与水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媛媛;联系电话:0571-86929171。
关于印发《水科学研究院PI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1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科学研究院PI团队研究申报书.docx
附件2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科学研究院PI团队研究任务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