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浙水院[2019]120号)和《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及《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现开展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请2022届毕业生所在专业教研室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填写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并于4月12日前交至学院院办陈冬云老师;
2、2022届毕业生所在专业教研室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抽查学生数量不少于15%;4月15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交至学院院办陈冬云老师;
3、第9周,学院教学督导检查中期检查表及中期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