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导师考核和新一期学生导师聘任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导师考核和新一期学生导师聘任的通知

发布者:韩清来源: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3-06-12浏览次数:388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浙水院2019〕179 号)规定,详见附件一。现决定开展 2022/2023 学年学生导师考核和新一期学生导师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对象为2021年7月聘任的学生导师,详细名单见附件二。考核时间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底,离职或出国半年的情况属于自动解聘,不用考核。请符合考核的学生导师填写附件三表格于6月25日前发至邮箱468165865@qq.com。表格内容作为评选本年度优秀导师的依据之一。

       二、学生导师新聘两年一次,新一轮导师聘任今年进行。选聘硬条件需要中级职称或博士,导师分为三个类型,科技导师、社团导师、生涯导师,所带学生和团队人数有具体要求,请参考《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浙水院2019〕179 号),详见附件一。请符合要求并有意担任新一轮导师的老师填写附件四表格于6月25日前发至邮箱468165865@qq.com。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一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关于聘任耿楠等235位老师为学生导师的通知.pdf

附件三学生导师2022-2023年学年考核表.doc

附件四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导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