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班主任管理办法》(浙水院〔2019〕163号)有关规定,结合教师自主报名和院系推荐,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聘任以下18位老师为2023级新生班主任,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水工23-1班:王玉强; 水工23-2班:姜利杰
水工23-3班:郑安兴; 水工23-4班:周宇
水工S23-1班:于峰 ; 水工S23-2班:余学芳
水工S23-3班:林科吉; 农水23-1班:郑佳重
农水23-2班:迟雁冰; 农水23-3班: 陈思
水文23-1班:余玉聪; 水文23-2班:刘建强
港航23-1班:聂会 ; 港航23-2班: 陈浩
环境23-1班:杨乐 ; 环境23-2班:张英英
智水23-1班:褚晓升; 智水23-2班:郭春莉
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反映至学院党委。联系人:韩清;联系电话:0571-8692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