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审定并批复,3月20日,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在实验南楼102会议室召开正式党员大会,选举中国共产党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学院全体师生党员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吴婉玲主持。
按照党员代表选举工作相关要求和会议议程,吴婉玲向大会报告了代表产生办法和选举相关要求,全院应到正式党员123名,实到正式党员105名,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大会通过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经计票人统计、监票人审核,确定于峰、朱一佳、刘旭菲、吴婉玲、沈伟坚、沈自力、陆豪、陈斌、周建芬、段永刚、姜利杰、钱镜林、徐存东、黄冬菁、黄赛花共15位同志为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正式代表,并将选举结果上报至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
为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作用和行使民主权利,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此次会议,进行了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校党委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此次选举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