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班主任管理办法》(浙水院〔2019〕163 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浙水院〔2019〕179 号)规定。现决定开展水环学院2023/2024学年班主任、学生导师的考核。通知如下:
一、本次班主任考核对象为2020-2023级全体班主任,请各班班主任填写附件一表格(毕业班班主任选任期考核、非毕业班选学年考核)于6月25日前发至各年级辅导员。表格内容作为评选本年度优秀班主任的依据之一。
二、本次导师考核对象为2023年7月聘任的学生导师,详细名单见附件二。考核时间从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底,离职或出国半年的情况属于自动解聘,不用考核。请符合考核的学生导师填写附件三表格于6月25日前发至邮箱468165865@qq.com。表格内容作为评选本年度优秀导师的依据之一。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6月12日